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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7-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科工局、财政局:

  为切实落实省、市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发展,着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按照《省工信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076(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的规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进行专项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今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支持重点、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好资金申报政策传达和企业申报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时间

    企业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各县(市、区)工信与财政部门的联合推荐文必须于2020811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财政局,逾期不候。

三、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的项目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申报材料,要以市工信局、财政局要求及《申报通知》规定为准。

3.各县(市、区)统一提供推荐的所有申报企业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证明,证明随推荐文一并报送。

4.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正式推荐文要附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上报至市工信局、财政局;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要一式三份(含光盘两份)报送。

 

                                   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