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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2021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20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精神在全省培育和选树一批引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头雁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牵头建立2021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头雁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采取部门逐级推荐和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装备制造、食品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和新材料5大优势产业,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纺5大传统产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6大新兴产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

(三)截止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牵头负责本地区制造业头雁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建立2021市级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根据556”产业领域分类,将同一产业领域培育库入库企业按照重要性和2020营业收入从大到小进行评价排序。

(三)在分类评价排序的基础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行动方案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企业、新兴产业企业评价指标表要求,从本地头雁企业培育库中选树一批引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企业,做好申报省级头雁企业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时间要求

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市级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内的企业将全部纳入省级培育库,请各5311700前,将推荐文件、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企业汇总表》(按重要性和分类评价排序)一式3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邮箱

  人:张        

联系电话:0371—65507625  65509854

电子邮箱:hngxtg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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