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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2-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

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电子函〔20183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845号)精神,我委按要求组织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是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按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5452)要求自愿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同步完成网上在线申报(www.ldchy.cn)。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对本地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将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纸质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三份)于2018320日前报送我委电子信息处,网上申报平台请同步提交材料。逾期将作为下一批申报企业上报。 

三、加强监督,配合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已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核实。每年320日前将上年度监督结果报告我委电子信息处。如企业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四、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锂离子电池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子发展处朱孝恒

 话:0371-65509870

 箱:hngxwzxh@126.com
  

 

 

201821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2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