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
序号 |
拖欠单位 |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应支付(万元) |
已支付(万元) |
拖欠款项(万元) |
1 |
建安区住建局 |
许鄢快速通道(K3+940-K15+512)道路绿化工程刘六标 |
鄢陵县昊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249.59 |
720 |
529.59 |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