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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中小企业 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23〕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集群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集群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省前列,且须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建设管理规范、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等8个方面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附件3)报送至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2024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工作,聚焦“7+28+N”群链,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培育壮大重点集群。认真对照《管理办法》,明确细分领域,突出竞争优势,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二)请于2024年5月9日中午下班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2024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唯丽 2965055

附件:1.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模板)

3.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

4.2024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