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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9〕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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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9〕207号)
  • 来源:产融办 时间:2019-10-08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19〕803号)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国家物联网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影响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关键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和规模化应用的积极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包括物联网关键共性技术、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高精度传感技术、边缘计算、操作系统核心软件技术、安全可信关键技术以及物联网相关检测认证与标准测试用例库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安全发展、标准体系和系统级检测认证技术框架建设水平与能力,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泛在能源物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在建或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市场影响力、产业带动性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国家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iot.cstc.org.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申报所需信息后,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公章(封面、骑缝),报送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项目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和申报书一式二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融合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按每个企事业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企事业单位名称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向国家推荐的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推荐名单。

        联 系 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371—65507694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09室(450008)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