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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塑料行业摸底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8-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要求、《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675号)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全省塑料行业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掌握我省塑料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总体情况;摸排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和产品,帮助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引导行业和企业积极研发替代产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内容

(一)行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现状(企业数量、行业规模、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构建、重点园区和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等)、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二)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调查。重点是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产品品类(列入和未列入禁限标准产品)、产能、产量、原料来源、销售区域等。

(三)替代产品及产业发展情况。主要是可循环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替代产业发展情况;围绕塑料污染治理采取的措施;推进替代产品、促进塑料行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方案、意见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密集部署,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强力推进。各地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河南建设等重大战略和发展目标上来,充分认清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化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二)严密组织,认真排查。本次调查摸底,重点结合塑料污染治理进行,调查范围既包括规模以上企业,也包括中小微企业;既包括列入禁限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对照《河南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附件1),也包括未列入禁限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各地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塑料制品生产的企业,尤其是涉及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的企业,要认真组织调查排查,真实准确地填写《河南省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表》附件2,力争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依据政策,积极引导。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疏堵并举、禁限结合、以禁促省、有序推进”的思路,依据国家禁限标准和产品目录,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实施。首先选择郑州、洛阳、濮阳、许昌市先行试点,逐步在其他省辖市、县推广。各地要在帮助企业学习了解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在过渡期及时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做好生产调整,实施技术改造,研发替代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为迅速占领市场、加快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四)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根据上级要求,在实施禁限塑后,各级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坚决打击违规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行为,并依法立案查处;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启动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突出问题,视情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督查问责。各地要强化法规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开展摸底排查,不折不扣地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将调研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企业调查表进行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7日前,以纸质或扫描件邮寄或发送,电子版同时发送。

联系人:邓     何俊生

 话:0371-65509940

 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807室

 :hnqg2013@163.com。

 

    附件:1.河南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

          2.河南省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表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