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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登记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3-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许信办〔2014〕6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国家确定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对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国家下一步重点扶持的对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了解和掌握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对项目及时进行跟踪服务,决定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 项目内容: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新一代移动通信(4G)、下一代互联网(IPv6)、卫星导航等相关产业和应用的项目。

2. 项目类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已签约的合同和协议项目。

二、登记方式

1. 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填写《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汇总后于2014年4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办

2. 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每年更新一次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分别7201月20日前将情况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办

3. 对本地新签约的协议和新开工的项目,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登记。

三、有关要求

1. 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支持力度,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地环境。

2. 要明确项目登记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3. 要建立与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联络方式,及时沟通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联 系 人:郝长义   

联系电话:2965675

电子邮件:xcsxxb5675@126.com

附件: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情况汇总表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情况登记表

                                2014年3月30

附件: 13983940268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