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产融〔2017〕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6〕67号)、《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云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7〕51号)和《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7〕16号)要求和申报程序,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60家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15家工业云示范平台,45家服务型制造项目通过材料评审(见附件1),近期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时间、
2017年6月21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核查方式、方法
此次现场核查由委产业融合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组赴各地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束后汇总结果,形成专家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时限,提前对接企业做好现场核查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并将联系方式于6月20日下午17:00前发至邮箱。
联 系 人:李丽 张黎明 高睿
联系电话:0371-65507621 13513890528
65509826 13373906900
65507698 15303916688
附件:2017年初审通过的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省工业云示范平台、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单位名单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4980079844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