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原材料与节能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废工厂”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废工厂”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许昌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业企业情况,现就开展“无废工厂”创建活动制订2023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化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全面建设生态强市做出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在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领导下,成立许昌市创建“无废工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许昌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亮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进伟担任,办公室设在材料与节能科,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力推动工信系统“无废细胞”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参创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主要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每年1-2月)

通过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网站宣传、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方式,持续对企业开展创建“无废细胞”的引导,使全市工业企业不断深化对创建“无废工厂”的认识。减少生产性废物和废物综合利用不仅有利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推动实施(每年3-4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指导推动工业企业深入开展无废创建工作,一是引导企业源头减量,通过合理配置原辅材料、提高生产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减少生产废物;二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努力实现生产过程“吃干榨净”;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以国家标准创建倒逼企业技术升级;四是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五是支持我市废钢铁、废轮胎、废塑料、废纸张等企业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积极申报回收加工规范准入条件企业,为我市工业固废处置做出贡献。

(三)示范引领(每年5-6月)

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和总结企业在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方面的探索和成功经验。按照市无废专班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县(市、区)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单位由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给予命名和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等绿色制造企业,营造在全社会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更多成功案例。

 

附件:1.许昌市“无废工厂”评价指南

      2.许昌市“无废细胞”创建申报表

      3.许昌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4.许昌市2023“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20233月14

 

附件1

许昌市“无废工厂”评价指南                             

   

评分

一般要求5分

合规性要求(硬性指标

企业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二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是否符合一票否决

 

管理机制(5)

设有绿色企业管理机构,健全、实施绿色制造的制度。有绿色企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工厂递交相关的纸质材料

 

A

组织管理29分

A1(13分)环境管理体系

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6分);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及个人(3分);按照创建计划开展有关人员的培训(4分)。

创建和管理机构的档案文件、人员组成、培训记录等

 

A2(16分)环境监督体系

建立数据链接关系,形成完整的数据链条,能够追溯到其产生源(8分)。

数据记录、平台数据的收集

 

有健全的环境监管制度和运行管理规程(3);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权责分明(5)

相应信息在管理系统内的记录、每个过程有操作责任人,可以在厂内实现追踪,明确责任

 

B

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40分

B1(13分)

合规利用

建立、实施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3分);积极探索废物综合利用的合规化(5分);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化法》(5分)

相关记录

 

B2(17分)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企业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实现有害物质替代,并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5)企业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企业生产排放相适应,并应正常运行(5);进行合规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7分)

现场勘查

 

B5(5分)

餐饮

倡导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就餐(2分);积极实行垃圾分类投放(1分);餐饮点产生的垃圾和废水得到无害化处理(2分);

现场查看、厂区走访

 

B6(5分)

降低能耗

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3分)。

现场查看

 

C科普宣传

11分

C1(5分)

科普活动

组织1次及以上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科普活动(5分)。

现场查看、活动记录、照片资料

 

C2(6分)

环境宣传与教育

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3分);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3分)。

现场查看,图片、影像等资料,群众座谈

 

荣誉加分15分

D1(10分)

命名表彰

获得过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等国家级荣誉(10分)、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等省级荣誉(5分)。

相关命名表彰文件

 

D2(5分)

特色活动及媒体报道

结合工厂特点,开展“无废工厂”专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现场查看,图片、影像等资料

 

补充说明:1. 本《指南》满分100分,总85分(含)以上的工厂可被评选为“无废工厂”。

附件2

许昌市无废工厂”创建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申报项目

 

邮箱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创建情况:包括创建方案、措施、成效

附件3

许昌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分配数量

2022年任务

2023年任务

2024年任务

2025年任务

禹州市

38

9

11

11

7

长葛市

40

11

11

11

7

鄢陵县

9

2

3

3

1

襄城县

9

2

4

2

1

魏都区

5

2

1

1

1

建安区

18

5

5

5

3

示范区

2

1

1

0

0

开发区

7

0

4

2

1

东城区

2

1

1

0

0

合计

130

33

40

36

21

注:以上分配数量是根据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确定的建设目标按辖区规上企业数量测算确定。

 

附件4

许昌市2023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分配数量

禹州市

11

长葛市

11

鄢陵县

3

襄城县

4

魏都区

1

建安区

5

示范区

1

开发区

4

东城区

1

合计

41

注:以上分配数量是根据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确定的建设目标按辖区规上企业数量测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