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废工厂”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许昌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业企业情况,现就开展“无废工厂”创建活动制订2023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化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全面建设生态强市做出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在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领导下,成立许昌市创建“无废工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许昌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亮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进伟担任,办公室设在材料与节能科,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力推动工信系统“无废细胞”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参创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主要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每年1-2月)
通过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网站宣传、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方式,持续对企业开展创建“无废细胞”的引导,使全市工业企业不断深化对创建“无废工厂”的认识。减少生产性废物和废物综合利用不仅有利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推动实施(每年3-4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指导推动工业企业深入开展无废创建工作,一是引导企业源头减量,通过合理配置原辅材料、提高生产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减少生产废物;二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努力实现生产过程“吃干榨净”;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以国家标准创建倒逼企业技术升级;四是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五是支持我市废钢铁、废轮胎、废塑料、废纸张等企业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积极申报回收加工规范准入条件企业,为我市工业固废处置做出贡献。
(三)示范引领(每年5-6月)
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和总结企业在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方面的探索和成功经验。按照市无废专班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县(市、区)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单位,由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给予命名和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等绿色制造企业,营造在全社会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更多成功案例。
附件:1.许昌市“无废工厂”评价指南
2.许昌市“无废细胞”创建申报表
3.许昌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4.许昌市2023年度“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许昌市“无废工厂”评价指南
项 目 |
评 价 内 容 |
评 价 方 式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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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5分 |
合规性要求(硬性指标 |
企业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二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
是否符合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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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5) |
设有绿色企业管理机构,健全、实施绿色制造的制度。有绿色企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
工厂递交相关的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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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组织管理29分 |
A1(13分)环境管理体系 |
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6分);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部门及个人(3分);按照创建计划开展有关人员的培训(4分)。 |
创建和管理机构的档案文件、人员组成、培训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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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6分)环境监督体系 |
建立数据链接关系,形成完整的数据链条,能够追溯到其产生源(8分)。 |
数据记录、平台数据的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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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环境监管制度和运行管理规程(3);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权责分明(5) |
相应信息在管理系统内的记录、每个过程有操作责任人,可以在厂内实现追踪,明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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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40分 |
B1(13分) 合规利用 |
建立、实施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3分);积极探索废物综合利用的合规化(5分);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化法》(5分) |
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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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7分)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
企业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实现有害物质替代,并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5)企业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企业生产排放相适应,并应正常运行(5);进行合规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7分)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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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5分) 餐饮 |
倡导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就餐(2分);积极实行垃圾分类投放(1分);餐饮点产生的垃圾和废水得到无害化处理(2分); |
现场查看、厂区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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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5分) 降低能耗 |
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3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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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科普宣传 11分 |
C1(5分) 科普活动 |
组织1次及以上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科普活动(5分)。 |
现场查看、活动记录、照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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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分) 环境宣传与教育 |
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3分);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3分)。 |
现场查看,图片、影像等资料,群众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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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加分15分 |
D1(10分) 命名表彰 |
获得过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等国家级荣誉(10分)、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等省级荣誉(5分)。 |
相关命名表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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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5分) 特色活动及媒体报道 |
结合工厂特点,开展“无废工厂”专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
现场查看,图片、影像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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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1. 本《指南》满分100分,总85分(含)以上的工厂可被评选为“无废工厂”。
附件2
许昌市“无废工厂”创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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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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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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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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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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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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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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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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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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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创建情况:包括创建方案、措施、成效 |
附件3
许昌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
分配数量 |
2022年任务 |
2023年任务 |
2024年任务 |
2025年任务 |
禹州市 |
38 |
9 |
11 |
11 |
7 |
长葛市 |
40 |
11 |
11 |
11 |
7 |
鄢陵县 |
9 |
2 |
3 |
3 |
1 |
襄城县 |
9 |
2 |
4 |
2 |
1 |
魏都区 |
5 |
2 |
1 |
1 |
1 |
建安区 |
18 |
5 |
5 |
5 |
3 |
示范区 |
2 |
1 |
1 |
0 |
0 |
开发区 |
7 |
0 |
4 |
2 |
1 |
东城区 |
2 |
1 |
1 |
0 |
0 |
合计 |
130 |
33 |
40 |
36 |
21 |
注:以上分配数量是根据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确定的建设目标按辖区规上企业数量测算确定。
附件4
许昌市2023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
分配数量 |
禹州市 |
11 |
长葛市 |
11 |
鄢陵县 |
3 |
襄城县 |
4 |
魏都区 |
1 |
建安区 |
5 |
示范区 |
1 |
开发区 |
4 |
东城区 |
1 |
合计 |
41 |
注:以上分配数量是根据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确定的建设目标按辖区规上企业数量测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