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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1-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全面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部署,做好2024年工业经济工作,奋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一季度良好开局,确保首季“开门红”,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保障企业全力生产

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实现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新局、起好步作为经济工作重点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手抓,持续保持工作力度,全力奋战一季度。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对特色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分析研究,找准工业经济增长的支撑点和工作着力点,为实现2024年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奠定坚实基础。要做好思想发动,督促重点企业早起步、抢时间、争进度,确保一季度完成目标不低于全年计划的25%。

二、做好市场主体培育

聚焦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龙头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支持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大力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着力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开展面向“小升规”企业的政策辅导,“一企一策”跟踪服务。举办一季度莲城企业家大讲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培训活动,解读全国“两会”精神及宏观经济形势,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三、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要素服务保障,实行项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把签约未落地、在建未竣工、竣工未投产、投产未达产项目作为重点,分类建立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工业项目早日投产达效。要全面排查梳理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开工情况、建设进度、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树立目标导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季度力争完成工业重点项目投资125亿元。

四、保障生产要素供给

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作用,组织煤炭企业安全稳定达产,切实保障电力供应持续通畅;帮助解决电煤外购、铁路运输保障等问题,做实做细保供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考核通报机制,切实保障重点企业能源供应稳定;督促发电企业加强机组运维,杜绝非计划停机,实现应发尽发,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电力需求。保持货运畅通,确保能源物资、生活物资和重点生产物资运输“三保障一畅通”。力争一季度生产要素供给与工业生产需求相匹配。

五、抓好企业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要提前安排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提前摸底本地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排产计划,建立台账清单,及时调度企业春节加班生产情况和节后开复工,尽量减少春节放假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于春节后未及时复工复产的企业,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服务,引导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安排。

六、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加强对一季度正常生产和加班生产工业企业的融资需求保障,确保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活动,用好融服务平台,畅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发行企业债券,落实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县(市、区)要及时主动了解一季度工业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出台相应融资支持政策,促进相关金融机构给予融资支持。力争一季度全市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

七、保障惠企政策落实

开展多渠道多行业的政策对接活动,大力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大对中央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一系列惠企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做到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统筹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聚焦产业、企业、项目等,将政策措施落实和投放节点前移,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帮助量大面广中小企业降本减负、渡过难关、稳定经营。

八、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定期举办产销对接、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破解资金要素瓶颈。要推动企业“走出去”,组织企业外出抢订单,参加各类展会活动,扩展国内外市场。各地要抓住元旦、春节等关键点,利用在外经商人员,多宣传本地企业产品,扩展企业对外合作渠道,帮助企业开拓外地市场。

九、开展满负荷和增量奖励

对满足2024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满足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各地要充分宣贯,积极落实,保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应享尽享”。

十、强化稳增长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万人助企”平台,建立健全工业稳增长促发展工作机制,发挥工业用电量、工业增值税等先行指标监测预警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定期会商解决制约工业增长的问题,帮助企业满产达效。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并报请市“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办公室,对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最大的县(市、区)在月讲评中给予加2分奖励;对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最低的县(市、区)在月讲评中给予减2分。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为一季度工业良好开局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