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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工信厅《工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委会《许昌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立足源头预防,做到关口前移,强化安全和事故预防理论宣传贯彻,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将其应用于实践,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相关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日趋完善,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完成预期目标;车辆安全源头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打击“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灾害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处置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工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内容,统筹运用各种学习方式,增强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和行业管理工作深度耦合,形成做好安全工作核心战斗力。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深入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坚决夯实安全发展的思想基础和依法行政基础。

(二)深入开展工业行业安全生产“九查一打”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发制品、纺织品、服装、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以及制造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一个标准厂房由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帮扶车间等重点企业和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民爆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和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和配套设施的安全性能,并制定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三)通过“一转带三化”改造促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工业相关行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引导企业进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将安全技术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范围,更好地引导投资方向。鼓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装备,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细化年度目标,开展已改造的企业“回头看”工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广泛应用,用智能化、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手段改造企业,实现减人增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依托具有发展基础的各类开发区、园区等,规划建设一批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支持发展特色鲜明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提升安全(应急)产品供给能力。积极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面向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应急救援和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加快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

(五)配合有关部门严把机动车生产一致性安全关口。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源头治理,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违规生产企业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紧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关键少数”,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要进一步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水电工、设备操作员、安保人员、高风险部位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强化安全常识培训,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安全技能和紧急避险能力。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建强专兼职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按照“1分钟出动、3分钟处置”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训练演练,提升初期火灾处置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相关行业发展现状的行动计划,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带头作用,积极落实治本攻坚行动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相关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标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三)推进行业诚信自律。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艺流程管理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强协商自律,营造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