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2日起实施。现就《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作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我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制定了《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和认定工作规程》和《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培育建设了19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其中1家已成功晋升为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省级创新中心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人才培养、行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广东、四川等省份先进做法,研究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4章、21条。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组建类型;第二章建设与认定部分,包括创新中心的申报流程、申报条件等内容;第三章管理与考核部分,包括创新中心定期报送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年度考核等内容;第四章附则部分,明确了施行时间、解释单位等内容。
三、《管理办法》对创新中心申报有哪些要求?
创新中心有两种组建模式,一种是企业法人型,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独立法人企业和产业联盟,采取“公司+联盟”模式建设运行;另一种是合作联盟型,由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牵头,联合高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产业联盟,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采取联盟型合作模式建设运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具备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在行业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影响力。对申报两种模式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设置了差异化的具体条件。
四、《管理办法》对创新中心有哪些支持政策?
一是企业法人型创新中心享受《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支持政策,例如,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是加强创新中心跟踪服务管理,协调解决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对建设运行情况好的企业法人型省级创新中心,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