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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工信企业〔2023〕45号)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启动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条件、程序如下。

一、参评条件

拟参与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许昌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五)未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1.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 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 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 5%以上(20分)

B. 3%-5%(15分)

C. 2%-3%(10分)

D. 1%-2%(5分)

E. 1%以下(0分)

2.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 15%以上(20分)

B. 10%-15%(15分)

C. 5%-10%(10分)

D. 0%-5%(5分)

E. 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 55%以下(10分)

B. 55%-75%(5分)

C. 75%以上(0分)

3.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 70%以上(20分)

B. 60%-70%(15分)

C. 55%-60%(10分)

D. 50%-55%(5分)

E. 50%以下(0分)

三、评价程序

(一)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线上申请并自我评价,上传佐证材料。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择优确定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备案。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地备案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省工信厅申请公告为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时间安排

企业登录培育平台自评时间:自即日起至8月15日。

为做好服务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专精特新企业区域服务平台长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政策咨询解答服务,企业也可咨询属地工信部门咨询申报事宜(电话附后)。

联系电话:0374-296505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74-6033989(长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留存备查佐证材料清单

            2.各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联系电话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留存备查佐证材料清单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直通条件,非必须)

4.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直通条件,非必须)

5.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直通条件,非必须)

6.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直通条件,非必须)

7.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或防伪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等,须体现研发费用。

9.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0.与评价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各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禹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0374-2076908

长葛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0374-6115566

鄢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18503748318

襄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0374-3598995

魏都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0374-5056331

建安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0374-5157137

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

0374-3191010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

0374-8581031

东城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0374-295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