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企业服务

关于建立河南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 制度培育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豫办〔2023〕27号)精神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库建立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以全省民营企业为对象,重点围绕我省7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个重点产业链、N个细分领域优势特色产业链上民营企业;辖区内“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市)重点上市后备库企业、省基金备投库企业、省规改股培育库企业、投资机构已投资企业、证券机构在辅导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现代服务业企业;“四上”企业及具备改制基础且意愿强烈的优质民营企业。

二、入库条件及规模

参照《河南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参考指标(试行)》(附件1),企业综合得分60(含)—100分,纳入“基础规范层”;综合得分100(含)以上的,纳入“标杆培育层”。郑州市推荐入库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5家,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推荐入库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家。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自评。各地统战、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联、发展改革委、科技、农业和农村、商务等主管部门,围绕入库对象,分别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内民营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组织企业据实填写《河南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自评表》(附件2,以下简称《企业自评表》)。

(二)核查推荐。各地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核查、资料查阅等方式对企业自评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核查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自评表》,汇总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形成《推荐入库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河南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

(三)复核建库。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地报送的入库企业名单及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建立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库,根据企业情况纳入“基础规范层”和“标杆培育层”,并通报至各地。

(四)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库内企业的运行监测和培育辅导,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视情对“基础规范层”“标杆培育层”企业进行动态更新。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围绕入库对象,扎实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讲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优质企业入库积极性。

(二)认真开展核查。对有意愿纳入培育库的企业,组织力量摸清实情,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到培育库中。支持各地将该项工作纳入“万人助万企”年度工作考核事项,鼓励各地对入库企业加大涉企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统战、工商联于7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入库企业信息汇总表》《企业自评表》等有关材料报送至专班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河南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参考指标(试行)

      2.河南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自评表

      3.推荐入库企业信息汇总表

                                                      2024年7月11日

                                                         (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