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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3-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工信企业〔2023〕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完成信息填报。

三、组织实施

(一)线上申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须通过培育平台“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进行自评,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县级初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进行验真,以通过审计报告深度查验“方式一”(上传审计报告查验)获取的结果为准。择优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择优公示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聚焦梯度培育目标,以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导向,在基础好、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细分领域,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好战略支撑。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严谨、规范整理申报材料,落实好初审责任,对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把好材料真实性审核关口,并保证线上线下数据一致。如发现申报数据造假或纸质材料、线上数据不一致,将根据《实施细则》,不予认定或取消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各地需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当面谈话,谈话情况和审计报告查验结果要写入推荐文件。

(三)请县(市、区)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产业导向,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培育工业“六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领域企业,对一般性制造业、一般性消费品要严格控制。各县(市、区)要确保推荐企业符合认定标准,市工信局将择优予以推荐至省工信厅。对整体报送质量不高或企业有明显不符合《实施细则》标准的单位,省工信厅将进行通报。

(四)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3日前完成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附件2一式2份;PDF格式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汇总后统一拷贝上报)、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传的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必须通过审计报告深度查验“方式一”验真)、推荐汇总表(含可编辑电子版)、主管部门导出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报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附件:1.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系统导出打印)

      2.2025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汇编(模板)

      3.2025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实施细则》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5.各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联系电话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