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申报推荐和前九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九批复核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5〕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本次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的申报推荐工作一体进行,包括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即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即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拟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应属于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有序组织本辖区企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于2025年2月26日前确定辖区内拟推荐名单(附件1),报市局审核。
二、复核前九批绿色制造名单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已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共九批)登录管理平台填报2025年度动态管理表,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于2025年3月2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并在推荐名单时将动态管理意见报送市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的申报企业(园区、产品),暂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U盘储存)一并报送至市局,并通过管理平台上传申报材料。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