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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2-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许信办〔20144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也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2013年度统计年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2013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的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使用《2013年制造业年报单企业版》,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完整填报,使用“制作上报数据”功能导出需要上报的数据,于2014年3月4日前报市信息化办。该项统计为国家统计,参考名单(见附件)中企业必须填报。

联系人:郝长义

电  话:2965675

邮  箱:xcsxxb5675@126.com

附件:许昌市电子信息企业参考名单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