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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4-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河南省工信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25〕7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现我市组织企业进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支持重点、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积极做好组织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实、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至所在地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与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将初审通过项目及时联合推荐至市工信局、财政局(推荐文和汇总表一式三份),并将企业申请材料也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一式两份,含光盘1份)。上述所有文件及资料报送时间由许昌市工信局相关科室另行通知,逾期不候。

三、申报类型

(一)示范引领类

1.国家级标杆企业(基地/园区/集群等)。

(二)工业转型升级类

1.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责任科室:规划科  电话:0374-2965261)

(三)产业技术创新类

1.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科室:科技和电子信息科  电话:0374-2967705)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  电话:0374-2965507)

3.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责任科室:工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374-2965675)

4.多项目晶圆(MPW)或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补贴。(责任科室:科技和电子信息科  电话:0374-2967705)

5.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责任科室:消费品工业科  电话:0374-2965185)

(四)数字化转型类

1.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责任科室:数字化与未来产业科  电话:0374-2962169)

2.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责任科室:数字化与未来产业科  电话:0374-2962169)

(五)省委、省政府确定其他支持事项

1.豫酒发展资金项目。(责任科室:消费品工业科  电话:0374-2965185)

2.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定额奖励。(责任科室:规划科  电话:0374-2965261)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对企业上报材料以及相关工作资料进行存档,工作环节拍照留存,以备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3.进入省级公示环节的企业项目,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绩效管理平台进行绩效目标填报,未填报的将影响资金使用资格。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8日

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