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许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许昌市拟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智能电网设备制造、特种装备及零部件制造、新型材料制品制造、医药及健康制品制造4个试点行业,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组织、行业协会和链主(龙头)企业、优质中小企业等征集数字化转型领域专家组建专家库。
二、工作职责
入选专家将纳入“许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对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试点企业遴选、服务商遴选等项目评审,试点企业数字化项目的评测验收指导,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的专业支持;
(二)协助制定行业数字化转型标准、指南、解决方案及典型案例梳理总结;
(三)参与专题培训、技术交流、政策宣贯等活动;
(四)与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3.熟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标准、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等实践经验;
4.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能胜任现场调研、技术指导等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
5.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企业专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数字化相关项目(课题);
6.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长期从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业大数据、网络安全等领域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
2.数字化转型专家。熟悉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数字化改造路径,能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遴选评审、验收评估、专题培训等支持;
3.行业专家。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长期从事相关行业技术领域的研究,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具备四个试点行业中任意一个行业从业经验5年以上;
4.财务专家。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家应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指导辖区内企业及机构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有意参与我市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的机构不参与此次专家推荐。
(二)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如实填写《许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1)、《个人信息表》(附件2)。专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真实性审核同意后提交,并附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证明专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研究成果、参与课题或从业经历等证明材料;
4.主导或参与完成的数字化改造项目的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或寄送至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扫描的PDF版本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同步发送至邮箱(gxjzxqyk2965056@163.com)。
(三)审核公示。各推荐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库专家。专家劳务费参考我省相关劳务费标准执行,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缴纳。
五、专家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及时增补和调整。出现以下情况的,推荐机构需及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相关专家予以解除聘用,退出专家库,并进行公告:
(一)履行专家职责期间,违反相关工作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保密规定、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与项目有关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利用专家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二)连续3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工作邀请或接受邀请无故缺席的;
(三)因身体原因,专家本人申请退出的;
(四)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情形的。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776号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02室
附件:1.许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2.个人信息表
2025年10月15日